24小时事故处理
当您在租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后,请即刻与我公司的保险部门联系,我们将协助您处理事故。我们的车辆全部上有保险,事故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但您须负担修理期间的车辆租费,若您在事故中负有责任,您还将按规定比例负担保险公司免赔部分。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77112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保险服务及责任
我公司已将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保险、盗抢险等主要险种。同时我公司也会在租车协议中约定,一旦车辆出险承租人需承担的责任。
1>、按照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汽车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承租人须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所有费用。
2>、如属承租人擅离事故现场,造成无法向监理部门备案及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其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3>、我公司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允许的驾驶员。
4>、全车丢失,承租人须赔偿保险公司免赔部分和失车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费的50%费用。
5>、索赔时,承租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关费用单据。
并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6>、承租人承诺并承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被保险人的义务。
救援服务
波士汽车租赁为客户提供全国范围的道路救援服务。客户在租车中若遇困难,仅需拨打全国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010-85771129,即可在最快的时间内得到专业的应急服务指导以及由波士汽车租赁提供的全天候救援服务,从而确保客户车行天下,一路无忧。
备用车规则
(1) 当车辆因本身故障无法行驶时:
波士汽车租赁将免费为您更换同级别车辆;在无同级别车型可更换的情况下,为客户更换其他级别的车辆:车型价位高于原车型的,客户仍按原车型支付日租金和基本保险费;车型价位低于原车型的,最终结算以实际车型的日租金和基本保险费为准;
(2) 若客户由于其他原因(包含且不限于人为操作失误、保险事故等)致使车辆无法正常行驶,客户可将出租车辆交给波士汽车租赁的工作人员或指定的救援商,并自行到波士汽车租赁门店更换备用车辆。在此情况下,客户必须支付正常的租车费用。若车辆出事地点位于客户取车城市之外的其他城市,客户还需向波士汽车租赁支付异地还车费。